如何看到创业板股权股,创业板公司最新持股比例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7 14:18:51 本站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浏览:124 次
以有限公司为例,简单介绍了有限公司的几条重要持股比例线。
1.安全控制线(34%)
股东持股比例达不到51%的,应争取至少34%的持股比例,因为这个持股比例使股东至少拥有七项决策权: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解散、公司形式变更。主要法律依据:
第43条
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相对控股线(51%)
股东应该记住,即使他们拥有51%的股份,也不会达到67%。不能独立决定的事项有七项,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公司、解散公司、变更公司形式。
《公司法》第216条
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绝对控股线(67%)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只有持有公司67%的股份,才会拥有最完整的控制权,因此67%的股份享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
4.外资待遇线(25%)
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商合资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外国投资者在合并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方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5.重大影响线(20%)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当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0%但低于50%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公司有重大影响。一旦投资方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将要求其采用“权益法”核算项目投资。
6.临时会议权/申请解散线(10%)
03010第三十九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第3款
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003010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第一款
或者单独持有公司全体股东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因下列原因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不同的持股比例对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有不同的意义。公司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合理设定相应的持股比例,或者通过公司章程调整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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